易看好艺-小说文学网>玄幻>穿越神墓之何为逆天 > 第三十四章-因为好喜欢
    这年头,日子是越发难过了。

    咱们九州大陆有四个国家各名唤长、乐、未、央,本是同根所生,奈何最终还是互看对方不顺眼了,所以仍旧走上大锅炒相煎不管有没有太急这条不归路,开始整日打打杀杀、吵个没完。的确,台上的那几位自个儿斗得倒挺舒爽的,可咱们这几个可怜小老百姓唷,在这🜨🄭种颠沛流离的时代只有看他们脸sE的份,连个平安康泰,衣食无忧都算是小小奢求。

    不过,就我个人而言,我这日子过得已经算不错了,至少还能靠唬唬人的医术骗吃骗喝走天下。这一年,我刚好过境了未国的一座小镇,整个小镇似是因为闹了鼠疫的缘故,能治病的大夫又🂲都被抓去充军了,明明这🊽镇里头大部分人身子还是健康的,可上头县衙却是个怕麻烦的,竟直接把那八百多口X命y生生封起来,拿火大把大把地烧,远远地就能🎆看到黑烟浮升,惨叫四起,这举动光听着就让人觉得颇发指的,可世俗小民总是无能为力,手无寸铁的只能任人宰割。

    而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从狗洞钻出来,全身灰头土🎀脸,顶多三,四岁左右年纪👼🎐的小徒弟的。

    那年我已经二十岁了。

    起先我是不打算留他的,可那小子也不知是天生有千里眼还是如何,远远地一瞧见我,那清亮眸子是一瞬睁得老大,彷佛见到什麽了🀞♦🊬不得的人物似的,呆愣了半晌,紧🊫📑接着是飞扑奔向我,用力抱🉽🌯🂤住我大腿,紧紧搂着不放。

    我觉得这小子年纪轻轻,就🜿🇸🝒如此狗腿,🂗实在潜力无限,孺子可教也。

    而且重点这家伙长得还🃰🛠挺🊫📒🚖俊俏的,看着就顺眼。

    不👽🎕过我那个时候都一穷二白了,怎麽可能养得起孩子。

    於是我当下是甩了甩脚示意要他放手滚开,奈何这小子却是个有毅力的,越发紧抓不放,仰着头目不转睛地就是盯着我认真直瞧,问🀞♦🊬他🕘看个P,他却是一个劲地摇摇头,指了指自己的喉咙。

    原来是个哑巴。

    心底一软,我想,这人的慈悲心总是要在适当时候运用的,我觉得这时候好像就挺🜶🆭💴适合的。

    於是乎,从那一天起,我的背後便整日跟着♐🇠🚁了个赏心悦目的小徒弟了,📿☼🄰我和他的相处便从那时开☪🂏🍵始了。

    小徒弟跟🁃我很有缘,名字叫夜风,刚好跟我这星辰一🎀搭,同样列入李商隐的诗句里面。

    「昨夜星辰昨夜风,画楼西畔🍺🍆🅷桂堂楼。身无彩凤🔁ShUANgFE1🅝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……」